故事開頭,主角莫梭收到養老院電報:「母歿。明日下葬。節哀順變。」,爾後便急忙趕於奔喪,但一直到母親出殯,莫梭未曾留過一滴眼淚,並在喪禮結束後第二天就到海邊戲水,並認識女友瑪莉且與她歡愛,但此表現卻不合乎世俗禮儀,對於母親的死表現過於冷靜平淡,對於現在的社會道德觀感來說,莫梭表現的即無情且不孝。
其後莫梭認識了鄰居雷蒙,開啟了他命運的轉淚點。雷蒙因自己的情婦移情別戀,於是想盡辦法想羞辱她,然而莫梭巧合的捲入他們彼此間的紛爭。在一次旅遊中,莫梭莫名其妙地開槍打死了一名阿爾及利亞人-雷蒙情婦的哥哥,理由是太陽太大太刺眼。當時法國人殺死阿爾及利亞人並不是什麼重罪,當莫梭被逮捕入獄後,法官審訊的方向卻不是莫梭殺人的動機,卻是在問莫梭殺人前不合乎道德的事,例如對母親的死無動於衷。
『審訊開始時,他說我在他人印象中沉默寡言、性格內向,想知道我有什麼看法。我回答:「因為我從來都覺得沒什麼好說的,所以寧可把嘴閉上。』,莫梭表現得無關緊要,超乎一般人該有的反應,他無動於衷,漠視七嘴八舌急於發表意見和批判的群眾,即使已關乎到他的生命,仍一直忠於自己的感覺,不被社會價值觀的枷鎖所綑綁。
莫梭被捕入獄後,發現懲罰就是限制行動、失去自由,於是他沉浸在個人的思考與觀察中,跳脫於「我」,從外在看其中的事件,卻又仔細觀察。莫梭的價值觀中不曾對未來及過往思考與回顧,只專注於眼前,無暇顧及過往,名符其實的活在當下。當莫梭得知被處以在廣場上斬首示眾時,腦中沒有任何想法及意見,對監獄牧師的探望始終拒絕,因為他不相信上帝、牧師,只忠於自己及眼前事物,並希望在行刑的當天能聚集許多觀眾,讓自己的最後一程走的不那麼孤單寂寞。
這個社會時常灌輸我們所謂的「標準答案」,我們的行為舉止應該這樣做,不可以那樣做,所以才有所謂的法律、宗教來規範,我們把這些既定的規則當做是文明的指標,但有誰可以以公證的角度去批評、指正?身為一個人難道就不能獲得他生命完全的自主嗎?道德的淪喪,法律的無能,常讓現代人對於人類文明產生失落和不信任,莫梭給予自己生命的價值,是具體的生命經驗。作者卡繆認為「荒謬」是人存在的真相,接受它是抱持一個切合實際的人生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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